一紙公文 化解公部門違反「一例一休」危機
2017/01/05 22:56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一例一休」新制實施下,南投縣從縣府到13鄉鎮市公所,包括臨時人員、清潔隊員、司機、技工、家庭訪視員等公部門,適用勞基法的人員,至少逾千人,無奈,縣府及公所今年度公務預算均未將新制增加的加班費編列其中,導致無力給付新增的加班費,使得公部門面臨「帶頭違法」的窘境,還好今日下班前,中央來函說明尚有半年緩衝期,才讓縣府及公所暫鬆一口氣。
依「一例一休」規定,員工未休加班就應給加班費,實施以來,南投縣府社會及勞動處接獲最多的陳情案件,出乎眾人意料之外,竟然不是民間工廠或公司行號,而是同屬公部門的13鄉鎮市公所。
魚池鄉長陳錦倫、鹿谷鄉長黃東灝等人指出,公所適用勞基法人員之中,以清潔隊員問題最令人頭痛,因為人力有限,有的清潔隊員白天要從事行政工作,晚上要輪班隨垃圾車進行垃圾清運,經與財主單位討論,若依「一例一休」規定,恐須支付目前薪資的3、4倍,各公所根本無力負擔。
南投縣副縣長陳正昇說,縣府適用勞基法的人員約500人,因財源短絀,往年各局處編列的加班費,僅1、20萬元,且秉持「共體時艱」精神,就算沒有加班費,該做的事沒做完也會自動加班,如今新制上路,縣府身為執法單位,且今年預算中也未編列新增的加班費,本身也陷入進退兩難局面,幸中央及時來函釋示,公部門可能觸法的危機,也才適時獲得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