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排放源自主管理辦法 中市通過
台中市政府今天在市政會議率先全國通過「台中市溫室氣體排放源自主管理辦法」,要求溫室氣體排放量超過500萬公噸以上的場所,包括台電、中龍鋼鐵及台灣港務公司台中分公司,必須徹底執行排放量管理。圖為台中發電廠。(資料照,記者黃鐘山攝)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今天在市政會議率先全國通過「台中市溫室氣體排放源自主管理辦法」,要求溫室氣體排放量超過500萬公噸以上的場所,包括台電、中龍鋼鐵及台灣港務公司台中分公司,必須徹底執行排放量管理。市長林佳龍表示,希望透過自主管理辦法,加嚴排放標準,促進企業善盡社會責任,落實環境保護。
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配合中央「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市府率先全國制定「台中市溫室氣體排放源自主管理辦法」,這項自主管理辦法通過後,將可有效列管溫室氣體排放源,掌握9成以上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市府也將每年檢討成效,企業若未能達成自主管理計畫的減量目標,必須提出改善方案,具體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
依據自主管理辦法,環保局首波將針對溫室氣體排放量超過500萬公噸以上的場所,訂定自主管理減量目標,包括台電台中發電廠、中龍鋼鐵及台灣港務公司台中分公司,應配合公告訂定溫室氣體排放量自主管理計畫。
市政會議通過「台中市溫室氣體排放源自主管理辦法」後,將移送法制局發布實施,適用對象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納管的排放源及所屬事業,並規範公私場所及開發或經營管理單位應提送的自主管理計畫內容、提交期程、修正條件及時機、查核紀錄保留年限、補正日數及審查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