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規定電動車要有噪音 台灣網友推爆喊跟進
美國發布新規定,要求電動車低速行駛時須發出警告聲。圖為電動機車。(資料照,記者黃鐘山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發布新規定,要求電動車低速行駛時須發出警告聲,避免行人沒發現車輛的存在而發生意外。相關報導轉載到國內被網友推爆,許多人都直呼有被電動車嚇到的經驗,希望台灣也能跟進這項措施。
NHTSA近日發佈電動車在30公里以下行駛時須有警告聲的規定,並訂定日出條款,從2019年9月1日開始所有新車都必須裝有警告聲系統。之所以僅要求低速行駛時要有警告聲,是因為高速行駛時輪胎摩擦和風聲夠大,不至於令人無法察覺。
相關報導被轉貼到PTT引發網友熱烈回應,「電動機車有夠恐怖的」、「電動機車過路口,根本殺人兵器」、「真的要配一點聲音,被嚇過」、「無聲從後面超你車真的很靠北」,許多人認為,電動車沒聲音實在太危險,希望台灣政府也能跟進美國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