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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簽出國打工、拍婚紗 外交部:可能遭遣返罰款或拘禁

領務局副局長羅添宏出席外交部例會。(記者呂伊萱攝)

領務局副局長羅添宏出席外交部例會。(記者呂伊萱攝)

2016/11/08 12:50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近來發生多起國人以免簽證入境他國,從事與免簽目的不符活動,觸犯當地國法令的案例。外交部今提醒國人,免簽入境目的通常是短期商旅,若從事與目的不符活動,可能遭拒絕入境、遣返回國、罰款甚至拘禁。

外交部領務局副局長羅添宏今出席例會時表示,近來發生多起國人以免簽入境他國,但因從事與免簽入境目不符之活動,觸犯當地國法令的案例。此類案例如非法打工;提供美容、美髮或美甲等服務;出入頻繁且帶大量商品;拍攝婚紗等情況。

羅添宏舉例,國人到印尼峇里島拍婚紗,拍攝人員一定要事前申請簽證,因為拍攝人屬於商業行為,遭當地政府發現將會因不符觀光目的而被取締。專業攝影家赴英國時,也曾因攜帶大量攝影器材,而被要求申請簽證。或是有國人赴紐西蘭,但未備妥旅行計畫與返程機票,當場被拒絕入境。

羅添宏說,他國提供我國人免簽證及落第簽等優惠待遇,目的是提供短期商旅的便利,若從事與免簽入境不符的活動,輕者則遭拒絕入境、遣返且未來限制入境,重者則遭受罰款或拘禁。外交部提醒國人,應注意此事,以免影響旅行計畫,甚至觸犯當地國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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