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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生命園區」屬於倉儲業? 民代說很可笑

議員楊家俍建議設置寵物生命園區。(記者謝武雄攝)

議員楊家俍建議設置寵物生命園區。(記者謝武雄攝)

2016/10/21 19:45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議員楊家俍今天在質詢時表示,隨著民眾對寵物態度的改變,「寵物生命園區」已經成為趨勢,但目前的法令跟不上時代,「寵物生命園區」只能用倉儲業方式申請,實在很可笑,建議市府規劃「寵物生命園區」;市長鄭文燦說,「寵物生命園區」的確是社會趨勢,會請農業局、民政局共同研究可行之道。

楊家俍表示,目前市府規畫徵收中壢第四公墓用地做為中壢殯葬園區,該園區包含最新的焚化爐、納骨塔、禮儀廳等設施,啟用後,原有的中壢殯葬所設備將閒置,由於中壢殯葬所原本就有羽昇館(焚化爐)、納骨塔等設備,規劃為「寵物生命園區」最合適。

他說,目前中央只有「寵物業管理辦法」有規範,該法管理以營利為目的寵物業者,在商業登記項目上為「普通倉儲業」,如果業者申請「寵物生命園區」,屬於倉儲業,實在是很可笑;對此,農業局副局長郭承泉表示,「寵物業管理辦法」,只規範寵物繁殖、買賣、飼養場所,也就是生前的事情,至於「寵物生命園區」屬於死後的事情,在法令上仍屬灰色地帶。

郭承泉說,目前殯葬法規範主體是人,因此,將舊有的羽昇館(焚化爐)拿來焚燒動物屍體,在法令上是有問題,由於各地區都有類似問題,市府已經向農委會反映,希望農委會和內政部協商修法,「寵物生命園區」有法源。

市府動物保護防疫處秘書官德明說,目前對於家中寵物屍體視同一般廢棄物,可以進焚化爐焚化,目前新北市有專收家中寵物屍體的焚化爐,1公斤收費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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