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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公納勞基法有爭議 議員諷:媽祖也要七休一?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左)今天質詢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右),提到寺廟人員納入勞基法與實際工作狀況無法契合,員工抱怨連連。(記者郭逸翻攝)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左)今天質詢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右),提到寺廟人員納入勞基法與實際工作狀況無法契合,員工抱怨連連。(記者郭逸翻攝)

2016/10/14 17:03

〔記者郭逸/台北報導〕寺廟人員自民國99年起納入《勞基法》,工作7天須休息1天,還要有打卡紀錄,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日指出,寺廟營運狀況和一般公司不同,北市勞動局「侵門踏戶」勞動檢查,聲稱不符規定就要提送檢調,使寺廟員工雞飛狗跳,「難道媽祖也要7休1嗎?」,要求勞動局1個月內和勞動部重新研議,獲勞動局承諾。

許淑華今在市議會民政部門質詢時提到,寺廟是地方信眾心靈、生活寄託所在,員工的工作有勞動性,但翻開現行勞基法,寺廟員工強制上班7天休息1天,工時最高12小時,出勤要有打卡記錄,也要比照一般公司,給予員工特休假。

然而,許淑華直言,寺廟員工受《勞基法》限制,無法在休假時間至廟宇活動,遇寺廟遶境或神明聖誕等習俗活動,工時難以記錄,打卡、特休假也無法界定,民國99年至今向勞動局申訴有21件,但私下抱怨的案件卻是多不勝數,民政局長藍世聰也被罵到臭頭。

「難道媽祖也要7休1嗎?」許淑華強調,《勞基法》強制寺廟一定要有1天休息,勞動局前往勞檢時,還態度不佳地嗆寺廟員工,若未提出確實的工作記錄就要提送檢調,讓寺廟人心惶惶,法令與實際狀況明顯相悖離,她要求市府1個月內與勞動部研議解套方式。

勞動局長賴香伶強調,為保障寺廟員工的工作權益,才會納入《勞基法》,要求寺廟員工提報勞保,但法令執行後,確實和實際工作狀況及習俗有落差,會和勞動部持續討論是否獨立規劃寺廟員工的立法內容;北市秘書長蘇麗瓊坦言,法律難以介入民間習俗,納入勞基法確實有討論彈性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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