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最嚴! 雲林拉高發電廠空污管理標準
雲林發電廠污染排放標準加嚴,台塑皮得繃緊一點。(記者詹士弘攝)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雲林縣政府加嚴電力設施管理標準,自訂的「雲林縣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於9月21日獲環保署核定,最快明年4月中實施,其中各項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嚴46%到70%;違反標準最高可罰100萬元;台塑六輕回應:設備只要正常操作,新設標準勉強可以達到。
雲林縣環保局長林長造表示,火力發電廠多使用生煤及石油焦作為燃料,燃燒過程會排放大量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以及戴奧辛等有害物質,都直接衝擊大氣環境;為降低空氣污染,環保局於102年開始草擬「雲林縣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於去年7月送環保署審核,9月21日環保署通過。
排放標準加嚴後,總懸浮微粒標準由現有的TSP由28 mg/Nm3降為15mg/Nm3、硫氧化物SOx由86ppm降為25ppm、氮氧化物NOx由101ppm 降為46ppm。
新法最快明年4月實施,一旦檢測超過加嚴排放標準,可依空污法裁罰10萬至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