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小動作? 大巨蛋施工「備查」「審查」差很多
北市都發局今(13)日要求遠雄將12日提交市府公文中的施工計畫「備查」更正為施工計畫「審查」,並預計於16日召開大巨蛋案施工計畫審查會議。(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備查」、「審查」雖然只差一個字,意義卻完全不同。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今(13)日要求遠雄將12日提交市府的公文中,「施工計畫備查」更正為「施工計畫審查」;北市府並預計於16日針對遠雄大巨蛋案,召開施工計畫審查會議。
綜合媒體報導,北市都發局已於12日下午收到遠雄公司所提「PC看台版工程計畫」、「防洪抽排水防洪計畫」、「屋頂鈦板工程計畫」、「損害維修計畫」等4本施工計畫書,但遠雄來文卻仍為申請施工計畫「備查」,都發局已要求遠雄立即修正,將「備查」更正為「施工計畫審查」;北市府並預計於16日再次邀集公會及專家學者召開「施工計畫審查」會議。
北市都發局指出,大巨蛋因79處主要構造未按原核准圖說施工,去年5月20日依建築法發函勒令停工;停工期間遠雄仍有維護安全與防範危險發生的責任。而都發局基於公共安全考量,同意遠雄申請報備先行施工大底及地下室部分;都發局目前提出同意及有條件施作19項,遠雄需提送完整施工計畫送都發局審查後,始得進場施作。
「備查」一般是指下級機關就已經生效的事件,將結果報請上級主管機關了解,主要功能為「事後監督、形式審查、資訊蒐集」,而「審查」則具有「事前監督、實體審查、效力要素」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