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優惠「不含假日」字太小 消費者罵坑人
嘟嘟房羅東頂好站停車場看板,有「當日最高」收費優惠,卻藏著「假日不在此限」小小文字,引起爭議。(記者游明金攝)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許多停車場,都推出「當日最高」收費優惠,但斗大標示卻藏著「假日不在此限」小小文字,發生多起爭議,民眾未注意成了冤大頭,怒斥標示「坑人」;縣府消保官周錫福指出,收費若有例外原則,應作清楚標示,將全面徹查要求改正,以免衍生爭議。
消保官:業者應說清楚何謂「當日」
羅東火車站前「嘟嘟房羅東頂好站停車場」,看板寫著平日1小時30元、假日40元,當日最高120元,卻以極小字體寫著「假日不在此限」,也就是說,假日停車要計時收費。鎮民投訴,他週六停車,週日晚上取車,原以為停2天只要240元,結果被要求計時收費,繳費機跳出1520元(停了38小時),讓他嚇一跳。
這不是個案,也有人反應週六、日到花蓮出差,把車停在停車場,連續停32小時,要繳停車費1280元,相當不合理。消費者向停車場詢問,業者回覆看板已有標示,他們再看一次,才注意到「假日不在此限」字體很小,比例懸殊,有誤導隱瞞之嫌,故意讓消費者看不到,失去經營誠信。
「縣府也接到投訴!」消保官周錫福說,收費有例外原則,業者應盡告知責任,標示字體至少要一樣甚至更大,也應在入口處明顯告知,「嘟嘟房」看板上的「假日不在此限」字體太小,會造成誤解衍生爭議,已要求改善。
周錫福指出,很多停車場都有類似情形,已請縣府建設處徹查改正,此外,業者要說清楚「當日」的時間怎麼算?是用24小時算,還是「日曆天」算,舉例來說,若是中午12點停進去,翌日上午11點取車,依天數是2天,依小時算停不到1天,是要繳1天還是2天停車費?業者要標示說明,如果都作好完整告示,消費者就要承擔責任,不能以「沒看到」作藉口。
嘟嘟房表示,他們在入口處與按鈕取票處都新增標示,作了完整說明,看板部份也會依消保官指示修飾改善,對於發生爭議部分已退款給消費者,展現最大誠意處理。
嘟嘟房已作改善,在停車場入口處柵欄,掛上假日無計次優惠標示。(記者游明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