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文正質疑NCC提名委員洪貞玲 前社科院長:行政瑕疵已補正
台大新聞所教授洪貞玲。(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吳柏軒、陳炳宏/台北報導〕行政院提NCC新任委員、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洪貞玲,卻遭政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質疑,洪貞玲曾拚升等違法組織教評會,任官難以期待。前台大社科院長林惠玲回憶,洪貞玲原有行政瑕疵,但後來都已補正程序,沒有違法問題。
彭文正說,洪貞玲在2014年擔任台大新聞所長一職,自己要從副教授升等到教授,動用職權不改選教評會,用舊的教評會成員組成升等委員會,通過系上的升等評議,結果遭質疑名單不對,而自己當初曾任教評會的主席,收到社科院的公文後,要重新檢舉教評會,卻和洪貞玲爭執,最後自己寫下不同意見書,辭去主席。
彭文正也在臉書貼出,自稱台大社科院主管的陳情書,描述洪貞玲在2014年3月12日透過舊教評會,通過了系上的升等審查,但後續送往更上層的社科院時卻被打回票,洪對此不滿,向教育部訴願,最後訴願被駁回,洪當年未如願升等。彭文正認為,洪貞玲執意違法,被抓包還狀告台大,未來若當NCC委員,難有期待。
當時擔任社科院長的台大經濟系教授林惠玲回憶,組成教評會需至少5人,因新聞所教師少湊不足人數,洪貞玲雖通過系上初審,但其審查委員名單中,只有3人符合資格,另外2人照規定應由社科院推舉產生,因此將該次升等審查打回票,「不知是系所承辦人員沒提醒,還是洪貞玲未看清楚相關規定」,最後洪貞玲重走程序、重組教評會,但當年升等沒過。
林惠玲認為,洪貞玲可能有行政瑕疵,但後來已補正程序,應不到違法程度;台大教務長郭鴻基說,教授升等採3級3審制,先系所、再學院,最後送到校級教評會審議,程序嚴謹,各級教評委員很難操弄。
教育部表示,目前賦予台大在學位升等的自審權,認為台大會重視專業,如果有違法檢舉,則會徹底清查,例如外審委員名單有疑慮等,即使該教授已通過升等,還是會打回票。
NCC官員則說,目前新任委員提名人中,也有副教授等級,回望洪貞玲當年升等爭議,認為其委員資格應不受影響。
雖洪貞玲2014年教授升等未過,但其2015年重啟審查程序,已經順利取得教授資格,並在今年獲行政院提名為NCC新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