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管處新規加重營運負擔 業者:潛水活動恐消失
墾丁水上活動盛行。情境圖與文無關。(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墾管處昨日發佈新修訂的水上活動管理辦法,其中增列業者必須替潛水者投保,但業者表示,實務上保險公司不保潛水,業者只好增加營運負擔,投保旅遊平安險,最高額度200萬元,若政府嚴格查辦,潛水活動恐將從墾丁消失。
《聯合報》報導,新法規定,業者帶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應替客人投保責任險和傷害險,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的保險金額2400萬元、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8400萬元,違者可處3至15萬元罰鍰,並禁止其營業。
墾管處表示,交通部今年新修訂公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對於一個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規定而處罰鍰者,須從一重處罰,墾管處依「從一重處罰」原則辦理,將罰金從3000元改為1至15萬元的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