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檢痛批一審法官 「人畜不分」
台中高分檢開庭前再出招,痛批一審承審法官「人、畜等同看待」,請問法官狗飼料可以拿給人吃嗎?。(資料照,記者黃美珠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頂新劣油案台中高分院下午繼續召開準備程序庭,台中高分檢開庭前再出招,痛批一審承審法官「人、畜等同看待」,我國及越南早就將飼料及食品,分流管理,越南大幸福公司在越南國內未取得「食品安全條件合格生產廠商證書」,又拿出疑似造假檢驗報告給台灣海關,同時欺騙越南及台灣兩國,一審法官忽視飼料與食品分流管理的重要,請問法官狗飼料可以拿給人吃嗎?
台中高分檢指出,我國從64年施行食品衛生管理法至今,對於人、畜食品已經分流管理,而越南從2011年7月也公布施行「食品安全法」,也等同是分流管理,而大幸福公司從設立至今,從未取得越南國核發的「食品安全條件合格生產廠商證書」,所以未受食品安全管理法及相關法令之管理與監控,其油品在越南是不能當食品用,台灣除頂新之外,還有多家下游廠商向大幸福進口(透過頂新公司進口)油品,全部都是當飼料用,僅頂新說「精煉」後給人吃。
今天上午,頂新則反批檢方是「黑心廠商」,一審判決後法界與媒體對檢方辦案的評述:起訴草率、證據薄弱!套用企業經營的觀點,若起訴書是檢方生產販售的產品,那麼這個產品的品質不良、品質檢驗書來源有誤,試問:檢方是不是黑心廠商?
台中高分檢補充理由書指出,越南還未施行「食品安全法」之前,大幸福公司的油品,是人畜不分都可以食用,因時代進步、生活品質提升而施行分流管理,而我國更早就施行分流管理,且管理之嚴格已登先進國家之列,如果法官、廠商還沒有隨時代進步,還繼續讓「黑心廠商」存在於社會,等同走時代倒車,回到原始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