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氣大夜店員立告示牌就不幹了 統一超商盼他盡快出面
統一超商說,門市是採輪班機制,是每7日為一周期,每週至少有2日例假。(翻攝7-11官網)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7-11超商三樂門市(在北市士林)三十多歲的項姓大夜班職員不滿連上8天假,店長不准他休假,18日凌晨直接櫃檯留下一張告示,然後報警,通知業主,就離開工作崗位,警察到場顧場約半個小時,直到店長趕來。
對員工霸氣離開工作崗位,統一超商表示,7-11超商三樂門市加盟主已經向勞檢處詢問過,項姓員工的排班沒違法,符合勞基法規定,希望項姓員工可以儘快出面與公司討論後續處理方式。
統一超商說,門市是採輪班機制,是每7日為一周期,每週至少有2日例假,項姓員工的週期是從5/9-15日(休假日9、10日),以及16-22日(休假日是19日、22日),且排班表皆提前一週給員工看過,當時項姓員工並無提出異議。
統一超商指出,項姓員工是排夜班,也就是晚上11點到隔日,即使從11日晚上11點開始上班,到17日(跨時到18日)也沒有違反勞基法。
統一超商說,項姓員工無預警的在18日凌晨直接櫃檯留下一張告示,然後報警,通知加盟主,人就跑了的舉動很錯愕,事後持續聯絡項姓員工,但一直無法聯絡到,希望他趕緊出面討論後續處理方式。
告示牌大意:「由於超商負責人安排大夜班職員連續8日無休假出勤,已違反勞基法第36條規定;現任大夜班正職員工根據同法第14條賦予之權利,於5/18凌晨得不經預告直接解除勞動契約並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