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勞雇型門檻 高教工會抗議頂大作假
高教工會今上午偕同台大、師大、陽明、政大等學生團體聯合召開記者會,指各校以「提高勞雇型門檻」、「假裝助理工作是一門課程」等方式規避勞動法令,節省勞動成本,呼籲教育部全面暫停「學習型助理」制度。(記者李盈蒨攝)
〔記者李盈蒨/台北報導〕高教工會今上午偕同台大、師大、陽明、政大等學生團體聯合召開記者會,指出自上學期以來,各校以「提高勞雇型門檻」、「假裝助理工作是一門課程」等方式規避勞動法令,節省勞動成本,呼籲教育部全面暫停「學習型助理」制度,勞動部並應主動查緝「假學習、真勞動」亂象。
高教工會師大分部召集人陳炳權指出,台師大明文規定兼任助理分流為學習型和勞雇型,但其中有大量行政干預,例如學校將學習型助理門檻降低為每月40小時內,勞雇型則為每月80小時,等於每週工時20小時、每天4小時以上,對大學生來說是很大的負擔,刻意要引導學生選擇學習型助理。
陳炳權也指出,在學習型助理的工作內容中,包含與論文研究相關的研究學習助理,負責教學討論、器材準備的師徒制助理,這些和勞雇型助理所列的教學、研究、行政工作內容其實並無差異。
高教工會指出,許多大學要求實際從事勞務的學生助理們選修零學分課程,以「服務學習」、「教學實務」、行政學習」等課程名目,片面宣稱其「不是勞工」。
陽明大學勞權小組王偉任說,學校規定學習型助理必須選修不列入畢業學分的實務課程,但實質上無學習功能,校內一位同學上學期申請成績單發現,學習型助理課程沒有打成績,詢問授課老師卻得到「不知道有這門課存在」的回應。
出席團體皆認為,「學習型」與「勞雇型」工作內容並無二致,但教育部、校方卻以此來宣稱「分流」才能「保障」學生權益,片面將助理畫入「學習」、限縮勞雇型助理名額、提高勞雇型助理門檻、要勞雇行助理承擔雇主勞健保費用、約談選擇勞僱型的師生等,逼迫學生選擇學習型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