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薪資有差 「她」比「他」要多打拚54天
今年「同酬日」是2月23日,較去年向前推進1天,顯示兩性薪資差距縮小。(資料照)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勞動部指出,以去年平均薪資推算,女性要多工作54天才能賺到和男性一樣的收入,由此推算出今年「同酬日」是2月23日,較去年向前推進1天,顯示兩性薪資差距縮小。
同酬日活動是1996年從美國發起,訂4月某日為同酬日,呼籲各界重視男女薪資差異;2011年歐盟利用男女薪資差異推算出超出一年的工作天數,訂出歐洲同酬日(EEPD)。台灣採歐盟計算方式,2012年起由勞動部公布日期。
勞動部統計處指出,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去年女性平均時薪253.4元,男性296.5元,兩性薪資差距14.5%,換言之,女性較男性需多工作54天(兩性薪資差距14.53%×365日曆天≒54天),總薪資才能相同。
勞動部強調,歷年來台灣的兩性平均薪資差距都比美、日、韓等國小,像去年我國是14.5%,日本卻是33.2%、美國18.9%,韓國2014年的數據也有31.3%,且觀察近10年來增減幅度,也是台灣的減幅最大。
勞動部比較美、日、韓等國,台灣的男女薪資差距最小,且持續減少,減幅也領先這3國。(記者黃邦平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