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東區一大樓震損主樑內 竟然有水泥袋
環團要求南市府比照921大地震,公告「活動斷層兩側一定距離」。(記者蔡文居攝)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206大地震,位於東區德高厝的一棟14層大樓,地下室主樑震損「跛腳」,樑柱內竟然有水泥袋,市府工務局開出紅單,要求住戶撤離但不具強制性,受災戶茫然,痛批政府以此撇清責任,根本是不負責的作法。
工務局則表示,該鑑定是經過兩個公會參與的專業評估的結果,才貼紅單,這主要是資訊必須揭露,讓住戶知道危險程度,住戶若要撤離也有相關資源銜接,但災害防救法的規定,限制居住要求撤離,在法令上並沒有罰則,住戶如果不撤離,依法也拿它沒辦法,這是法令的規定,而非市府自訂的規定。
台南環保聯盟、水資源保育聯盟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針對206強震台南受創嚴重,要求政府面對台灣多地震環境,尤其南部再次引發強震機率高達64%,除檢視目前房屋結構安全補強及公布地質液化敏感區外,也應比照921大地震,公告「活動斷層兩側一定距離」,並加強訂定房屋結構安全管理法規及落實執行。
這次地震受災戶之一的「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南部團團長邱春華表示,其居住的大樓在206地震後,主樑被判定為5級破壞,已被貼紅單,要求人員撤離,進行補強,但撤離卻不具強制性,住戶也不知該怎麼辦?
邱春華表示,她的住宅位於德高厝高地,距後甲里斷層約1公里,但人口密集度高。她住的大樓在921地震以前建商便取得使用建照,興建於921前,所以該大樓防震係數只有5,經不起這次地震考驗,地下爆裂的主樑柱內竟然有水泥袋,建商沒良心,大樓104戶住戶大家都提心吊膽,深恐大地震再發生。
台南環盟發言人陳椒華表示,根據內政部修訂的「全國區域計畫」,「活動斷層二側一定距離」屬於一級環境敏感區,不過需地方政府公告才有法定效力。1999年發生921大地震後,2000 年南投縣政府即依「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公告「車籠埔活動斷層兩側一定距離」,明定斷層露出線兩側各 15 公尺範圍內(簡稱「斷層帶」)的公有地禁建,私有地則限建2層樓、7公尺以下的建築物,且為避免往後斷層帶房屋交易損及第三者權益,位於斷層帶的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狀將註記「位於斷層上」。(11:53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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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災戶邱春華(右)批評市府工務局開出紅單,要求住戶撤離但不具強制性,根本是不負責的作法。(記者蔡文居攝)
受災戶邱春華指她住的大樓地下室震損主樑內竟有水泥袋。(邱春華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