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害農損救助 「合法養殖」標準從寬認定
雲林縣內台灣鯛等養殖魚業寒害嚴重。(資料照,記者林國賢攝)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前陣子的超級大寒流造成嚴重農損,中部以南的養殖業更是受創甚鉅,前雲林縣長、民進黨立委蘇治芬晚間受訪表示,這次寒害依照災害救助辦法,門檻之高,很多受害養殖業者根本沒辦法接受補助,希望行政部門能彈性認定。蘇治芬說,今天有12名民進黨立委一起出面力爭,拜會行政院長張善政,且已獲張揆允諾,獲致多項成果。
蘇治芬、蔡易餘、鍾孔炤、顧立雄、劉世芳、洪宗熠、蘇震清、黃偉哲、蔡培慧、王定宇、邱志偉、許智傑等12名民進黨立委以及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的幹部今天赴行政院拜會行政院長張善政。
蘇治芬表示,漁民的訴求幾乎都獲得張善政的正面回應,包括從寬認定「合法養殖」的標準,降低「水權、養殖登記證、放養登記缺一不可,否則即不提供現金救助或低利貸款」的超高門檻;至於不在合法養殖範圍內但為「事實養殖」者,則比照莫拉克風災的前例,以專案的產業輔導模式,給予二分之一救助;而讓漁民們十分心急的申請期限,也由2月4日放寬到農曆年後的2月19日(但授權地方政府視當地實際災情提前結束)。
除了寒害議題外,蘇治芬也提出極端氣候導致蒜頭發育不良,應依照《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前項以外之天然災害發生且有救助之必要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專案認定之。」以專案處理,由政府整理氣象資料,交由專業機關進行認定是否符合救助條件,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保障蒜農權益,蘇治芬轉述,她的主張也獲得張善政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