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鰻寮一百多處違規 縣府:明年重新檢討
縣府劃設鰻寮設置區域,漁民喊苦。(照片由漁業管理所提供)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捕鰻苗劃設區域,漁民批縣府不顧漁民生計,頭城鎮公所為漁民向縣府請命,要求縣府全面開放或增設設置區域。農業處表示,明年捕鰻季前會重新檢討,也請鄉鎮公所向漁民宣導申請設置鰻寮,全縣201處僅有6件通過申請。漁管所表示,通知後7天內未處理就會強制拆除。
宜蘭縣擴大縣務會議時,頭城鎮公所向縣政府表示,當初宜蘭縣政府在新城溪、蘭陽溪、得子口溪等地共劃設5處鰻寮設置區,作為漁民設置鰻寮作為捕鰻苗的休息地點,但是頭城鎮的鰻寮設置區域只有兩處,分別位於得子溪口出海口南北各一處,供不應求。
「希望全面開放。」鎮公所指出,頭城鎮海岸線狹長廣闊,很多漁民都會利用冬天捕鰻苗捕經濟收入,但是鰻寮設置的區域過少,造成頭城漁民無法依法在劃設區外申請設置,影響漁民生計,希望縣政府可以開放頭城鎮海岸線,或增設鰻寮設置範圍。
農業處處長楊文全表示,今年六月有召開會議討論設置位置的問題,因為剛開始設置一年多而已,有些範圍不一定符合漁民需求,所以明年捕鰻季節前會再重新檢討。
楊文全指出,宜蘭縣鰻寮設置及管理辦法是為了保障漁民權益,不是要限制漁民,為了避免漁民與所屬管理機關潛在的衝突,由農業處向土地管理機關承租土地,例如林務局,再由鄉鎮公所就近接受漁民申請。
此外,楊文全也請各鄉鎮公所加強宣導,他表示,目前瞭解宜蘭縣內海岸設置鰻寮共有201處,但是實際上只有6處有來申請,拜託鄉鎮公所協助漁民辦理申請,做好海岸管理工作。
漁業管理所所長陳祖健指出,如果漁民沒來申請都會通知,公告拆除7天內不來補申請就會強制拆除,此外,縣府向林務局和國產署租地是一年一租,而且要透過政府機關才能承租,漁民要一起配合規定,之後續租才會更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