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停車明起全面收費 依車類路段採不同標準
台北市政府將於明日(12月1日)起,全面實施停車格收費。(記者方賓照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為改善路邊汽車停車格久停占用行為及落實使用者付費,台北市政府將於明日(12月1日)起全面實施停車格收費,並依車類採不同收費標準。
《台灣好新聞》報導,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表示,依據車類,將有不同計價標準;小車每小時收費分別為20元、30元、40元及50元不等,大車加倍計收,每小時40元至100元不等,貨車則計次收費,每次統一為30元(每次限20分鐘),除臨近商業區路段外,皆以最低級別作為收費原則。不過,若周遭路段已採計次收費,則維持計次收費,以符合停車收費公平性及一致性。
市長柯文哲表示,基本上住宅區6米巷不收費,但要參加鄰里交通改善計畫,再經過當地里民投票決定收費與否;8米以下的巷道則於早上9時至下午5時收費、週六及週日不收費,且每半年就要檢討一次。柯文哲也強調,停車格全面收費的目地並不是為了錢,而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