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污染案二審無罪 高雄副市長開砲!
高市環保局於103年10月1日巡查後勁溪,發現德民橋下排放異常廢水,進一步稽查發現污染源是日月光K7廠。(圖環保局提供)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封測大廠日月光K7廠在前年10月間被查獲偷排廢水,污染後勁溪,高雄地方法院去年10月判處K7廠長蘇炳碩等4人,1年4月至1年10月不等徒刑,工程師何登陽無罪。昨天這起污染案二審逆轉,改判無罪,引發各界譁然。對此高雄市副市長陳金德也批評,「法律反而比較保護污染者,而沒有保護環境。」
日月光偷排廢水案,昨二審宣判大逆轉,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檢方引用法條不當,認定只是「鹽酸溢流事件」、非「偷排有害毒水」,不適用《廢棄物清理法》之「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5名被告全部無罪,一審判罰日月光300萬元也免罰,仍可上訴。
「三立新聞」報導,高雄市環保局當初為了此案 ,花了3個月蒐集污染證據,才讓日月光停工,並祭出重罰。環保局土壤水污染防治科長馬振耀透露,當時整個環保局共7科,動員近百人。土壤水污染防治科辦公室53人全部動員,除了加班,第一線稽查人員還需到廠區採樣,也全副武裝、忍受惡臭到後勁溪採集廢水,及化驗周遭940公頃的農田用地有沒有受到污染。但二審4名被告卻全部逆轉無罪,讓環保局員工認為根本是做了白工。
報導指出,高雄市副市長陳金德當時擔任環保局長,多次帶隊到日月光要求改善,如今聽到無罪判決,對於法官的無感深感遺憾,他表示,罰責太輕,舉證不易,法律反而比較保護污染者,而沒有保護環境。
國內最大晶圓半導體封裝廠日月光K7廠103年被查獲排放廢水及重金屬至後勁溪,當時高雄市環保局除祭出重罰,並採樣土壤化驗是否殘留重金屬。(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高雄市副市長陳金德。(資料照,記者王榮祥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