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中國包裹半年後退件 外配發飆
2015/09/10 21:25
〔記者俞肇福/基隆報導〕家住基隆市的外配蕭良臻在今年3月15日到4月15日,共在基隆、台北三處郵局寄出11箱國際包裹回中國廣西南寧,箱中裝著衣物與奶粉,給待產的弟媳與將結婚的妹妹,不料3月寄的包裹,半年後才被中國海關退件,來回郵資共16120元,讓她氣得大罵,要政府出面處理。
蕭良臻表示,她包裹投寄的是衣物與奶粉,11箱包裹中有6箱有裝奶粉,但是每件包裹中內僅裝2罐奶粉,每罐900公克,未違反不得超過2公斤奶粉規定;8月23日基隆郵局打電話給她,指11件包裹被中國海關以「禁止進口」退回,讓她錯愕不已。
中華郵政基隆郵局副理邱淑瓊表示,國際包裹運送依照萬國郵政公約規定,禁止9種物品寄送、包含銳利金屬、黃金、白銀貴重物品、活生動物、猥褻物品、易爆炸危險物品、毒品與仿冒品等寄達國禁止進口物品。
另外,寄達中國國際包裹需依照中國進口規定,倘未依規定致中國海關課徵進口稅或遭禁止進口,概由寄件人負責,郵資亦不退回;寄往中國之茶葉、咖啡、奶粉,每件包裹重量以2公斤為限,如有合併交寄合計重量也不得超過2公斤。
邱淑瓊說,寄送包裹郵件五聯單上,有提供民眾勾選,是否要退件或是放棄退件,如果要退件則必須由寄件人負擔退件運送郵資。
邱淑瓊說,蕭女分次寄送11件共近160公斤包裹,中國海關拆箱檢視後,決定全數予以退件,這是中國海關權責,我國的郵局愛莫能助;郵局人員私下表示,有些民眾想要化整為零寄送,以為這樣可以逃避海關查緝,但是海關都會逐一統計,一旦被認定超過個人正常自用範圍,不是課稅就是予以退件,民眾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