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資遣13人 勞工局追查是否涉及非法解雇
八仙樂園發生塵爆事件後遭勒令停業,不堪虧損,今通報新北市勞工局資遣名員工。(記者郭顏慧攝)
〔記者郭顏慧/新北報導〕八仙樂園塵爆慘劇發生兩個月以來,八仙樂園遭新北市政府勒令無限期停業,昨晚傳出公司內部「精簡人力」悄悄資遣13名員工,新北市勞工局今天上午派員前往八仙追查,了解業者是否涉及「非法解雇」以及「資遣費有無依法計算」等疑慮,初步認定業者不符合勞基法第11條一、二、三款解雇要件,員工若有疑慮可向勞工局申訴;記者撥打八仙樂園總經理陳慧穎手機詢問資遣事宜,但陳慧穎並未接聽,無法了解其回應。
八仙樂園公司共有102名員工,包括正式員工、部分工時員工及實習生等,塵爆案發後樂園遭市府勒令停業,50名部分工時員工及實習生先後離開,剩餘正式員工52人,起初業者曾向勞工單位承諾不會資遣員工,但據了解,樂園一個月光人事費用支出就高達300多萬元,停業沒有營收,加上管理階層的資金都被凍結,財務不堪負荷,決先資遣13名員工。
勞工局勞資關係科股長王曉雲指出,今天上午接獲業者通報以公司因歇業轉讓、業務虧損及緊縮,以及不可抗力暫停工作一個月以上等原因資遣員工,預計分別於今年九月10日、20日及30日,分三批資遣員工共13人,包含管理部副理1人、餐飲部10人及客房櫃檯2人,業者雖有依法在資遣日10天前通報,且依員工年資給予2萬至40幾萬元不等資遣費共156萬元,未涉及「非法解雇」,但初步認定並不符合勞基法第11條經濟解僱要件,勞工若有疑慮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勞工局就業輔導中心後續也將協柱遭資遣員工轉業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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