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能不能放? 北市勞動局報你知
2015/08/06 20:1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面對颱風蘇迪勒來襲,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針對事業單位相關出勤給薪問題、停課不停班的家庭照顧之需求,以及雇主應付的責任等,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做出較詳細說明。
勞動局表示,雇主應該以勞工人身安全為優先考量,若是勞工居住地區、上下班所經地區,以及上班地點轄區宣布停班,雇主不得視為曠職、遲到,或是以其他假別處理,並且不得要求補班、扣發全勤獎金,或做出其他不利行為。
不過,勞工因天災而未出勤,雇主若是無給付未出勤時促工資部分,則沒有違法之處。另一方面,若是遇到停課不停班的家庭,勞工可依法向雇主申請家庭照顧假,請假日數可以併入事假計算,但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解雇等其他不利處分;且雇主不得拒絕勞工請家庭照顧假,違者將依同法第38條處以新台幣2萬至30萬元整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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