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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報導有誤 食藥署:日本食品照樣可進口台灣

明天(15日)起,日本食品進口台灣須附檢附產地證明、輻射檢測證明等文件。(資料照,記者蔡淑媛攝)

明天(15日)起,日本食品進口台灣須附檢附產地證明、輻射檢測證明等文件。(資料照,記者蔡淑媛攝)

2015/05/14 17:28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針對明天(15日)起,日本食品進口台灣須附檢附產地證明、輻射檢測證明等文件,日媒卻報導停止輸台食品,食品藥物管理署今下午召開記者會澄清,表示並無禁止進口,只是要附上產地證明。

日本《產經新聞》報導,台日協商破局、日本食品停止出口到台灣,食藥署署長姜郁美澄清,昨天外交部和日方協商是「兩條平行線」,雙方沒有交集,日方仍重申希望撤銷公告;姜郁美說,並非日本食品停止進口,只是要附上產地證明。

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表示,目前許多業者的報驗文件中都有產地證明,只是要註明到都、道、府、縣,不能僅寫「日本」。

目前日本進口台灣食品前五名(依批數)分別是餅乾、糖果和巧克力、調味醬、其它調製食品、調製蔬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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