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院政令宣導片 文化部:有必要,仍保留
文化部長洪孟啟表示,電影院播放政令宣導片仍有必要,目前傾向保留。(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觀傳局長簡余晏日前表示,民眾進戲院看電影前,先觀看政令宣導片的規定已不合時宜,已發函給文化部,呼籲修改相關條文,文化部長洪孟啟今(23日)表示,政令宣導片仍有必要,目前傾向保留。
根據1983年公佈施行的《電影法》,電影開始前至少要播映3分鐘的政策宣導片,否則將罰6到60萬或停業5至10天,簡余晏認為宣導效果不大,呼籲文化部修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初審《電影法》修正草案,洪孟啟受訪時表示,目前宣導短片關於稅務、反詐騙以及防災等內容,都有其必要性,各部會討論後仍認為應保留,洪孟啟指出,民眾不喜歡的是宣導片表現方式不佳,但根據他近期看電影經驗,很多宣導片都還是蠻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