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包袋先別丟 留下來開運祈福
過年拿到的紅包袋先別丟,多加利用後,能拿來祈福開運。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林嘉東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農曆春節即將到來,對台灣人而言,在過年期間包紅包送人,象徵喜氣,有吉祥祝福的涵義,紅包又名「壓歲錢」,起源是在清朝年間,由於「壓歲」除了有「壓太歲」的意思外,歲字能取自鬼鬼「祟祟」的歲字諧音,意味著「壓祟」,因此父母親為了保佑孩子平安,就會在除夕當晚包紅包給小孩子,但領完紅包後,紅包袋先別急著丟,把裡面的錢抽出來後,剩餘的紅包袋還能多加利用,為自己祈求好運。
大年初一開始,民眾都會到各大廟宇拜拜求籤,這時拿到的籤詩或平安符就可放入紅包袋中,並在外面畫上八卦圖案,把紅包放在身邊,可保佑新的一年平安順利。
另外多數人都希望新的一年能夠「財源滾滾來」,這時就能把紅包袋剪成四方型,再將12個銅幣放進熱開水中煮沸,接著把12個銅幣在紅包袋中貼成圓形,放入床頭櫃的第一個抽屜中;此外,可在紅包袋中,放入1個50元、3個10元、1個5元、3個1元,一共88元的銅板,初二時把紅包放在口袋,當天經常去摸,初二過後把錢花掉、捐出去,或是放在錢包、財位等地方,象徵「發發發」。
另外,若想要招桃花,可以把和心儀對象的合照、個人照片裝進全新的紅包袋中,密封起來,紅包袋的右方寫上女生的地址、姓名、生日,左方寫男方的地址、姓名、生日,中間寫天賜良緣,接著把紅包袋放在枕頭下;或者可在紅包袋上,寫下自己心儀對象的姓名,或是把雙方的照片放在裡面,放在家中的正東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