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春節連假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開放提前領藥
民眾如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須注意春節的藥物存量,必要時可以提早領藥。(資料照,記者謝介裕攝)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因應春節假期達6天,健保署表示,持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若上次(上個月)給藥天數的最後一天(藥吃完日期),落在2月18日至23日春節期間,可提前自春節前10天、2月8日起領藥,已發函給全國健保特約醫院、診所及藥局,協助持慢連箋者預領用藥。
健保署表示,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係指醫師開給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的長期用藥處方箋,目前效期依醫師實際處方給藥的日數計算,最多90天,並分次(月)調劑,每次給30天以內的用藥量。
健保署指出,依照「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的規定,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的民眾,必須在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天內,才可以憑原處方箋再次領取下一個月的用藥,但因為春節假期,特別放寬規定,讓民眾可提前領藥,避免中斷用藥,安心過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