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 汽機車行駛抽菸罰600元

未來汽機車駕駛在行駛道路期間抽菸,影響他人安全將可處新台幣600元罰鍰。(擷自www.nicotineendenceclinic.com)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2)初審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汽機車駕駛在行駛道路期間抽菸,影響他人安全將可處新台幣600元罰鍰。
初審通過條文明訂,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600元罰鍰。
而提案修法人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表示,近來接獲不少民眾陳情,抱怨路上汽機車駕駛在停紅綠燈前點菸,卻在換號誌時沒有抽完,菸灰飄到進後方駕駛眼睛,讓民眾深感困擾。除此之外,這些汽機車駕駛者有時也會隨手把菸蒂丟在路上,造成環境汙染。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方仰寧更補充,駕駛者不管是用手夾菸或就口吸菸,只要產生菸灰就構成處罰條件,警方可以攔車開單,民眾也可自行拍照檢舉。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