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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飼料油案 魏應充求刑30年、常梅峰25年

被求處30年的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資料照,記者湯世名攝)

被求處30年的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資料照,記者湯世名攝)

2014/10/30 10:2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彰化地檢署偵辦頂新飼料油案,從10月9日介入調查,經過20天偵辦,今天起訴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在內的9名被告,其中魏應充被具體求處30年有期徒刑。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表示,檢方已取得關鍵證據,魏應充並沒有認罪、被告7人皆不認罪,檢方認為被告等人仍有湮滅事證、串證及逃亡之虞,希望繼續羈押,至於是否續押將由法院最後裁定。

黃智勇表示,掌握到的關鍵證據包括相關簽呈、會議記錄等,承辦檢察官認為魏應充知情,且與相關被告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之嫌。求處魏應充30年,是依詐欺罪次數60次與加重詐欺79次的最高刑度,頂新公司犯罪不法所得4億4000多萬元請法院宣告沒收。

黃智勇也提到,日前頂新宣布捐30億食安基金,和本案並無任何關連。檢察官是根據魏應充向大幸福公司購油金額做為不法認定。魏應充目前已提解到彰化地方法院候審。

該案其他被告也分別遭求處徒刑,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峰25年,頂新製油代理董事長陳茂嘉18年,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18年,屏東廠長曾啟明及品管組長蔡俊勇未具體求刑。

據了解,該案被告魏應充、陳茂嘉、曾啟明、常梅峯、蔡俊勇等5人都涉詐欺取財、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羈押中。另外越南大幸福油廠負責人楊振益涉偽造文書罪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同樣羈押中。檢察官建議法官採一罪一罰,從重量刑,並沒收不法所得。

其他被告還有管理課辦事員江淑端涉刑法藏匿被告證物罪,日前以10萬元交保。頂新原料採購副理林士安以及進出口課專員陳玉惠,涉詐欺取財、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無保請回。

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峯被求處25年。(資料照,記者湯世名攝)

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峯被求處25年。(資料照,記者湯世名攝)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發佈彰化地檢署起訴偵結頂新飼料油案。(記者張聰秋攝)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發佈彰化地檢署起訴偵結頂新飼料油案。(記者張聰秋攝)

重創台灣食安的頂新飼料油案今天彰化檢方偵結起訴,大批媒體採訪拍攝。(記者張聰秋攝)

重創台灣食安的頂新飼料油案今天彰化檢方偵結起訴,大批媒體採訪拍攝。(記者張聰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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