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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回收廢食用油 清潔隊不得拒絕

2014/10/24 14:18

〔記者蔡穎/台北報導〕環保署於九月中即預告廢食用油要納入「執行機關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經過一個多月的行政流程,終於在今天正式公告;即日起,民眾及民間機關所產出的廢食用油可交由各地清潔隊處理,且清潔隊不得拒收。

環保署表示,劣質豬油事件後,民眾所產生的廢食用油去化受到重視,決定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條第6項規定,將廢食用油納入「執行機關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即日起實施;家戶及學校、機關團體等所產出的廢食用油可交由各地清潔隊清運,清潔隊不得拒收。

環保署強調,未來清潔隊每月15日前必須上網申報上個月廢食用油的回收量及再利用使用量,以掌握數量及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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