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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無照者教學 教保團體要求立委撤回修法

幼照法第15、18條的修法提案引發幼保團體抗議,呼籲立委撤回修法。(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幼照法第15、18條的修法提案引發幼保團體抗議,呼籲立委撤回修法。(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2014/09/13 20:35

〔記者陳伃軒/台北報導〕教保合作成長協會今前往立法院抗議,呼籲立委撤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簡稱幼照法)」修法提案,主張若提案通過,將讓沒有證照的人士可以進班教學,將危害幼兒受教權與台灣整體的幼教品質。

國民黨立委陳學聖等人提案修改幼照法第15條,提出「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當現場有教保服務人員時,可協同教學」,不受「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不得在幼兒園從事教保服務」的限制;同法第18條修正提案則刪除「5歲班需有1人以上為幼兒園教師」的規定。修法案在去年12月已通過一讀,今年5月進行朝野協商。

教保合作成長協會發言人張馨仁痛批,修法後,無需證照即可在幼兒園教學,等同失去教保人員品質的把關機制,況且業者基於成本考量,雇用未具教育專業背景者的機率相當高,忽略幼教專業與品質的結果,首當其衝的是孩子的受教權利,期盼提案與連署立委能撤銷提案。

在公立幼稚園任教10年的林老師表示,教保員資格容易取得,大學相關科系畢業,或高職幼教科畢業就具備資格,更何況現在大學氾濫,大學生品質不好,更何況是更年輕的高職生;未來還要讓欠缺專業的老師來教她的孩子,她感到憂心、荒謬。

反對修法的公立幼稚園老師許家蓁認為,當局應放寬師培法,讓已經在現場服務至少3年的合格教保人員,可以用試教或觀摩的方式,取代實習半年的規定,以便他們取得合格教師證,而非直接取消證照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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