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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馬路滑手機 擬罰300元

立委邱志偉提出,未來過馬路時禁滑手機,否則開罰300元。圖為藝人陳意涵,日前獨自步行在忠孝東路上,左手插口袋、右手滑手機。(資料照,記者李紹綾攝)

立委邱志偉提出,未來過馬路時禁滑手機,否則開罰300元。圖為藝人陳意涵,日前獨自步行在忠孝東路上,左手插口袋、右手滑手機。(資料照,記者李紹綾攝)

2014/05/04 17:4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民進黨立委邱志偉召集17位立委連署,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要求民眾往後過馬路時禁止滑手機,違者可處新台幣300元罰緩。提案上週五通過一讀,正交付交通委員會審查。

有鑒於智慧型手機日趨普及,邱志偉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條文修正草案」,認為民眾過馬路時,若滑手機恐影響交通順暢,甚至導致危險,因此提案要求行人行經斑馬線時,禁止滑手機,否則將處新台幣300元罰緩;提案另有17名立委連署同意。

提案目前已通過一讀,現正交付交通委員會審查。交通委員會召委蔡其昌表示,法案可排入議程審查,但不一定要罰款。另有立委認為,此提案恐有議論空間,且定義不夠清晰。有立委質疑,「過馬路吃冰、講電話算不算危險行為?」也有人認為,行人若闖越平交道、未依號誌隨意通行,都有罰責,應無須多加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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