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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憂鬱症和平共處 「藥」注意5大原則
文/翁益基
隨著科技進步及物質生活提升,生活中許多慾望和煩惱,例如經濟壓力、人際關係不和諧、對自我要求過高或情緒上的傷害等,都影響著人們的身心健康。
「憂鬱症」是1種會影響情緒、思考、行為及活動力等的疾病,低落的情緒會持續表現,影響個人的日常生活與人際關係。在人生中,每個人皆會遭遇過傷心痛苦的事,只是多數人憂鬱程度較輕,一段時間後可自行拋開陰霾。若因程度較嚴重,憂鬱到無法調適時,且符合診斷標準才能稱為憂鬱症,此時必須接受治療,才不會讓病況惡化。
憂鬱症是1種疾病,而不是某種脆弱的表現,建議必須建立5大用藥原則,才能正確服用抗憂鬱藥物。
◎憂鬱症用藥5原則
●做身體的主人:養成良好作息與規律睡眠習慣,多運動及保持開朗微笑,勿擅自購買來路不明藥品及重複就診。
●清楚表達自己的身體狀況:就醫時,要跟醫師說明自身狀況、過去病史、食物藥物過敏史、使用中的藥品、工作特質、懷孕或哺乳、體重變化等。
●看清楚藥品標示:領藥時,看清楚藥品標示、藥品使用說明書、用藥指導單張,以及注意事項、副作用、警語等。
●清楚用藥方法、時間:服用抗憂鬱藥時,要了解藥品的特性與服用時間,不可自行加、減量,避免突然停藥。
服藥6-12週 藥效才能完全發揮
服用抗憂鬱藥,通常需要1到2週才開始見效。服藥6到12週,藥效才能完全發揮出來。如果2到4週仍未見改善,建議與醫師討論是否需要調整治療計劃,切莫自行貿然停藥;猝然停用,1到2天內有可能會發生停藥症候群,例如:焦慮不安、失眠、頭痛、疲倦、易怒、類流感症狀、噁心或憂鬱症復發。
擅自加減或停藥 引發停藥症候群
●與醫師、藥師做朋友:診治找醫師,用藥諮詢找藥師,不要聽信非醫療專業人員的建議。有些抗憂鬱藥會與食物或其它類藥品產生交互作用,應主動與醫師或藥師確認,並遵守醫師或藥師的用藥指示,按時服藥且依醫囑定期回診追蹤,千萬不要自覺症狀好轉,擅自減藥或停藥。
如果服藥後,出現不適或副作用,應盡速回診就醫。唯有正確使用藥物,康復之路才會走得更順暢。
(作者為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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