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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放寬外籍看護工門檻! 估60萬人受惠、1個月內上路

2023/09/14 14:05

行政院今日拍板放寬外籍看護工門檻,預計1個月內實施,受益人數約有60萬人。 (行政院提供)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今日通過衛福部提報的「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條件多元認定」調整案,將可聘僱外籍看護的適用對象,擴大為使用長照服務逾6個月、經專科醫師診斷失智評估量表輕度以上、肢體障礙及所有罕見疾病等3大類,預計1個月內實施,受益人數約有60萬人。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在院會後記者會轉述,行政院長陳建仁指示衛福部、勞動部儘速完成後續法制作業。對此,衛福部表示,將儘快與勞動部討論執行細節,完成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多元認定方式;勞動部也說,將儘速完成法制作業及配套行政流程,預計1個月內實施。

衛福部表示,12日已會同勞動部就民眾申請外籍看護工相關資格條件,邀請身心障礙、罕見疾病、失智症、家庭照顧者等相關民間團體、醫療及長照專家召開諮詢會議,蒐集實務經驗及相關意見後,提出三種多元認定方式。

第一,自核定長照服務之日起,使用照顧服務持續6個月以上;第二, 經一名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臨床診斷失智評估量表輕度以上(CDR=1以上);第三, 原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以上免評項目,將失智症放寬至輕度,肢體障礙及罕見疾病不限病症,並增加兩類別:呼吸器官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重度以上、吞嚥機能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中度以上。

衛福部解釋,民眾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係依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8條第1項所定之資格條件,除接受醫療機構巴氏量表專業評估之外,尚包括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以上項目之一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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