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重批「背後力量」 意圖重啟遴選
〔記者林良昇、吳柏緯/綜合報導〕中研院評議會修改投票方式未經三日公告與呈報總統府,是否違法?對外界質疑,中研院昨已將相關說明送至立法院,強調遴選過程無爭議、無程序瑕疵。另重批外界諸多對候選人人身攻擊,意圖使候選人心生憤怒與畏懼而自動放棄,意圖重啟院長遴選程序,讓「背後力量」獲益,與社會公理與正義大相違背。
有人私洩名單 有人抨擊遴選過程
中研院強調,去年十月即組成第十一任院長遴選委員會,啟動長達半年的新任院長遴選程序,經逐一討論、評估與審議,最終向評議會提出院長候選人推薦名單,並由評議員選出三名院長候選人,遴選過程嚴謹慎重,彰顯高度學術自主,也避免政治力介入。
背後力量與社會公理正義大相違背
中研院也重批,新任院長遴選過程,紛擾叢生,有人私下洩漏院長候選人名單;有人質疑評議會臨時更改投票方式,意圖導致選舉無效;有人則是進行人身攻擊,想使候選人心生憤怒或畏懼而自動放棄,這些希望重啟院長遴選程序的背後力量,與進步社會所標榜的公理與正義大相違背。
中研院秘書長吳金洌說明強調,這次並非中研院第一次修改評議會的會議規則,過去曾討論是否呈報總統府或向外界報告,但院內認為評議會的會議規則屬院內事務,做出的決議只要評議員決定即可。包含這次修改遴選辦法,過去幾次修改會議規則,都是由評議會通過後由院長核定即可生效。
評議會通過修改遴選辦法 院長核定即可
根據中研院組織法第十條規定,評議會會議規則由中央研究院評議會決議通過,交由院長核定,就可通過實行。四月十六日的評議會即是依此方式修改投票規則,因此並無外界所說違法亂紀的情況。中研院表示,事前三天公告,或呈報總統府後由總統核定才可施行的說法都是錯誤的傳言。
過去中研院的評議會會議規則中並無明確規定選舉方式,因此選舉方式都是承襲過往慣例,這次則藉由遴選的機會,將選舉制度法制化。目前中研院評議會會議規則第三條已明確規定,院長選舉採無記名排序方式投票,以得票數最佳之三人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