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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促廢憲兵司法警察權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記者張嘉明攝)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記者張嘉明攝)

2016/03/08 06:00

要求司法院、法務部檢討修法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針對憲兵濫搜爭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通過提案,要求司法院及法務部檢討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考量刪除憲兵之「司法警察」職權。另依現行法,檢察官是唯一偵查主體,卻管不到擁有刑事調查權的憲兵,委員會也提案要求法務部會同國防部,對於檢察官如何指揮、監督、協調憲兵之司法警察工作,限期二十天內提出具體化措施。

羅瑩雪︰可討論

法務部長羅瑩雪答詢回應,憲兵的司法警察權該不該修,這點確實可以討論。

憲兵非法搜索民宅引發軒然大波,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司法委員會質詢指出,刑事訴訟法賦予憲兵「司法警察」職責,且憲兵士官屬於「司法警察官」,可指揮海巡署人員、海關緝私人員、警察局警佐三階以下,難道這樣合理嗎?現今社會為何容許軍中警察辦案、搜索民宅,「這合理嗎?」羅瑩雪則說,這當然可以檢討。

段宜康建議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因為該法規定縣、市長是司法警察官,在民主時代不合時宜。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指國防部沒有偵查一般案件的權責,但隸屬國防部的憲兵隊,卻具備偵查輔佐機關的地位,聽命於檢察官指揮。她強調,整起事件讓人發覺「白色恐怖幽靈沒有消失」,這與轉型正義工作的延宕有關;後續包括憲兵「司法警察權」相關條文,都要一併檢討。

民進黨立委顧立雄表示,檢察官是唯一偵查主體,可指揮警察與憲兵等「司法警察」偵查犯罪,但實務經驗上,檢方與警察有一定聯繫,憲兵卻沒有,這點必須通盤檢討;法務部應與國防部共同研議,對於檢察官如何指揮、監督與協調憲兵之司法警察工作,提出具體化措施。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質詢時批評,「這是人權倒退,白色恐怖再現嗎?」他認為台灣法治系統出了問題,法務部有義務提出「檢討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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