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檢井天博落跑 院檢互批卸責
貪檢井天博判刑定讞棄保潛逃。(記者黃佳琳翻攝)
〔記者黃佳琳、吳昇儒、謝君臨、黃欣柏/綜合報導〕有夠落漆!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已改名井樹華)涉貪判刑十一年半定讞當天,高雄地檢署派人監控,才發現人已不知去向,雄檢於十二月一日發布通緝,並沒收交保金五百萬元。
井天博偵辦中醫診所違反藥事法案,查出減肥咖啡含有禁藥成分,卻收受業者價值十八萬元的七十支幹細胞,還藉勢投資一千兩百萬元馬來西亞的礦產公司,並將禁藥案簽結。
最高法院今年十一月十二日依貪瀆罪重判定讞。雄檢當天派人前往井天博台北、高雄住處監控,發現不知去向,緊接著發布通緝。
井天博落跑引發外界議論,廉政署指出,定讞當天雄檢啟動防逃專案,下午五時許,電話指示協助防逃專案,十九天來,廉政官採廿四小時三班制人力,調閱入出境紀錄、金融帳戶及信用卡消費資訊,研析可能躲藏地點,均未發現行蹤,將蒐證情況報請雄檢同意後,才停止執行,共投入近百人次,已盡所能。
雄檢批︰建議續押法院執意放人
一審審理期間,法官裁定井天博交保、限制出境,但未處分他每天須到派出所簽到,雄檢研判他早已落跑,因查無出境資料,推斷是偷渡出境,落腳處可能是東南亞,或妻小移民的加拿大。
高雄地院︰井審理期無逃亡跡象
雄檢表示,當時一再建議法院須續押,防井落跑,但建議一再被法官「打槍」。高雄地院則說,井天博坦承犯行,法官裁定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是依法而為的審慎決定;且他交保後,在一、二審審理期間,均出庭接受審判,沒有逃亡跡象。至於雄檢指井涉案前常出國,國外有金融帳戶,妻女居住國外,但這些並非法定羈押事由。
井天博(資料照)
井天博(脫衣者)涉貪後仍與友人在海產攤同歡。(記者黃佳琳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