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安眠藥 每日不宜逾1顆
2015/10/03 06:00
 早期安眠藥有安全性、嚴重副作用問題,因此後來被副作用相對低的非苯二氮平類(non-Benzodiazepines)安眠藥取代,主要有「三Z」,包括佐沛眠(Zolpiderm)、唑匹可隆(Zopiclone)與札來普隆(Zaleplon)。其中, 佐沛眠、唑匹可隆為第四類管制藥品,知名商品分別為使蒂諾斯、宜眠安。
 此類藥物一般人吃下一顆至少可睡上10小時,因此有戒毒人士用於解癮,也就是當毒癮發作難耐時,就立即服用入睡,減緩痛苦。
 眼見濫用情況加劇,健保署開始彙整遊走於各醫院重複拿取相關藥物的患者,提供醫師參考。
 2009年起,健保署並規定,首次就診的患者,限開立相關藥物最多7日;若非精神科醫師、也非神經科專科醫師開立處方,每日不宜超過1顆,連續治療期間不宜超過6個月。如因病情需長期使用,病歷應載明原因,必要時轉精神科、神經科專科醫師評估繼續使用的適當性。(記者林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