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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馮法院過招 小刀慘遭3連敗

馮光遠諷刺馬金關係,被金溥聰告上法院,金在刑事一、二審、民事一審慘遭三連敗,民事部分現上訴到高等法院,下週一將開庭。

馮光遠諷刺馬金關係,被金溥聰告上法院,金在刑事一、二審、民事一審慘遭三連敗,民事部分現上訴到高等法院,下週一將開庭。

2015/09/18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徐弘庭以「特殊性關係」一句話激怒柯P。「特殊性關係」出於作家馮光遠拿來諷刺馬金關係的用詞,甚至嘲諷金溥聰「如果這不是男妓,什麼才是男妓?」遭現為總統府資政的金溥聰告上法院,金在刑事一、二審、民事一審慘遭三連敗,民事部分現上訴到高等法院,下週一將開庭。

刑事一二審、民事一審 皆輸

金溥聰提告主張,羅列馮光遠自一○一年九月至一○二年九月間,在個人部落格、專欄、上節目、受訪時,十五度捏造事實對他極盡侮辱,多次稱金溥聰靠著與馬英九的特殊性關係一路幹到駐美代表,馬、金組合「一個蠢才加一個賤貨,兩個自以為犧牲台灣利益也許可以搞個諾貝爾和平獎玩玩的人渣」,「男性屬下藉著特殊性關係當上駐美代表,如果這不是男妓,什麼才是男妓?」

金溥聰自訴控告馮光遠刑事加重誹謗、公然侮辱,民事求償兩百萬元並登報道歉;刑事部分,經一、二審已判馮無罪定讞;民事一審也判金溥聰敗訴,金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

法院對於馮所謂「特殊性關係」的認定,是依據馮的原文脈絡:「如果有權勢的人都可以憑特殊性關係影響文官制度,則平民要如何期待政府部門保障文官制度的公平正義?…當特殊性關係的事情是政治利益時,我們更應堅守紅線」,足認馮的語意是「特殊性、關係」,而非「特殊、性關係」,文章重點並非性向問題,馮的用詞雖尖酸刻薄、嘲諷笑謔,但尚未脫離合理評論,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法院︰難認定影響金社會評價

至於馮歷次稱金是「男妓、最不入流、吃屎去吧、蠢才、下流、陰險、人渣、王八蛋、賤貨」,法院認定,馮的言詞縱使過激、偏離不當,但從前後文義,可見是對具公益性的具體事件抒發個人的強烈好惡,難以認定馮的言詞影響金的社會評價,因此判馮無罪、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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