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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陳為廷坦承性騷 故緩起訴

    新竹客運司機鄒鈺柱強調,當時只知道車上有人性騷擾,並不知道是陳為廷。(記者何宗翰攝)

    新竹客運司機鄒鈺柱強調,當時只知道車上有人性騷擾,並不知道是陳為廷。(記者何宗翰攝)

    2014/12/24 06:00

    客運上偷摸熟睡女子

    〔記者蔡彰盛、何宗翰/竹市報導〕對陳為廷自爆大三時曾在公車上對女乘客襲胸,新竹檢方昨表示,雖然對三年半前的陳為廷本人已無印象,然因當時沒有前科的他坦承犯行,且經被害人同意,因此檢方最後給予緩起訴處分。當時的公車司機也說,「並不知道是陳為廷。」

    被害人事後願意原諒

    檢警調查,一百年七月五日晚間七點五十分左右,陳為廷在清大前搭乘新竹客運大客車前往台北市,途中見隔壁座位女子熟睡,竟以左手撫摸對方左胸。

    經女子驚醒呼叫,通知母親報警,司機等到車子下中山高重慶北路交流道後,將車停在重慶北路三段,將陳為廷交給警方處理,全案經台北市警局大同分局移送士林地檢署轉由案發地新竹地檢署偵辦。

    檢警偵訊時陳為廷坦承不諱,檢方認為他沒有前科,素行尚佳,因一時失慮以致犯法,事後已坦承犯行,並經被害人同意,讓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因此最後檢方認為給陳為廷緩起訴較為適當。

    檢方表示,緩起訴處分為一年,陳為廷應履行以下條件,包括寫悔過書,緩起訴處分確定後半年內向國庫支付一萬元並參加新竹地檢署法治教育六小時,事後陳為廷也如數照辦。

    承辦本案的檢察官私下表示,在太陽花學運一戰成名的陳為廷,其實在案發當時,與一般尋常的大學生無異,檢警對他並無特殊印象,偵辦當時也著重在當事人是否認罪坦承,有無悔意,以及被害人是否願意原諒加害人,在這兩點都成立的情況下,給予緩起訴處分是相當尋常的決定。

    司機:不知道是陳為廷

    當年開車的新竹客運司機鄒鈺柱昨受訪時表示,印象中受害女生是學生樣子,滿清秀的,好像一個人搭車,當時客運已經停車,被害人母親在車門前要他把門打開,滿生氣的樣子,說有人性騷擾,不要讓客人下車,一旁計程車司機也幫忙到派出所請警察過來處理,當時車門邊人很多,也不知道是哪一名乘客。

    鄒鈺柱說,後來員警就上車將雙方帶離,他便將其他乘客載至轉運站,「事隔很久,細節已經忘了,也不知道是陳為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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