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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前記者 涉共諜案被捕

中央社前記者郭玫蘭社企圖吸收調查局組長刺探國家機密,昨深夜被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記者王藝菘攝)

中央社前記者郭玫蘭社企圖吸收調查局組長刺探國家機密,昨深夜被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記者王藝菘攝)

2014/02/11 06:00

郭玫蘭曾派駐中國採訪兩岸新聞

〔記者林俊宏、林慶川、趙靜瑜/台北報導〕曾派駐中國採訪兩岸新聞的中央社前女記者郭玫蘭(見圖,記者王藝菘攝),疑被中方吸收進行對台情蒐工作,九十六年間,郭女甚至大膽邀約調查局一名外勤站組長喝咖啡,開門見山指要吸收他成下線,遭這名組長舉發,調查局昨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將郭女拘提到案,昨深夜十一時五十分移送台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今凌晨零時五十分諭令郭女二十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值得一提的是,郭女當年祭出金錢攻勢,見鎖定的組長不為所動,事後竟傳了兩通簡訊說:「快一點,有沒有訊息?會有不錯的酬勞喔」,甚至打公務電話給該組長,遊說賣情報,大膽行徑讓辦案人員直呼:「真不可思議!」郭也成為近年檢調緝獲的唯一女共諜。

中央社撇清:離職員工在外言行

中央社回應表示,有關涉案遭搜索之郭姓女子是中央社「離職員工」,她個人在外言行,與中央社無關,中央社立場尊重司法單位偵辦。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帥俊昨指揮專責偵辦共諜案的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搜索郭女位在台中老家及台北市住處,查扣帳冊及電腦等資料比對,除拘提郭女到案,另以證人身分約談返台過年的周姓台商。檢調追查,六十一年次的郭玫蘭,和周曾有一段情。

據悉,在江蘇經商的周男應訊表示,自己在中國做生意,郭有交付一些台灣負責對岸工作的官員通訊錄、及中國對台官員的聯繫電話,這些資料應非公務機密,自己未從事情報工作。郭應訊時則哭哭啼啼,表示自己不是共諜。同時辯稱,簡訊中所說的酬勞,是指學術研討會的酬勞,不是情報酬勞。遊說調查局組長賣情報遭舉發

檢調追查,九十六年間,郭女邀台北市調查處外勤站某組長見面,明示要向組長買情報,並指中方會按件支付酬金,調查局因此立案偵辦,為了解郭與何人接觸?取得多少情報?監控時間長達七年,直到昨天才收網。

辦案人員發現,郭女八年前一度從中央社離職,之後曾再回中央社,但有段時間轉至電視台當業務,並不順遂,後來轉往上海籌設通訊社,懷疑郭女因此遭吸收成共諜。清查郭女相關帳戶,尚未發現可疑金流,至於她有無刺探到情治機構重要情資,甚至交付對岸,有待進一步追查。

調查局依郭女涉違國安法「不得為外國或大陸地區蒐集傳遞公務秘密」未遂犯亦處罰規定拘提調查,違反該項最重可處五年徒刑、併科一百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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