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扶基金會執行長 領退俸又回聘
〔記者周富美╱台北報導〕成立五十五年的家扶基金會遭投訴疑似爆發高層自肥事件!本報接獲讀者投訴指出,家扶基金會執行長陳邦弘自九十二年三月辦理退休領取約四百多萬元退休金與退職金之後,原應慰留至九十二年六月期滿卸任,但又獲董事會續聘繼續留任三年。
退休金購屋 已追不回
在此陳弘邦辦理退休後續任期間,該會董事會成員曾要求他繳回已領取之退休金與退職金,待確定卸任之後再領取,但陳邦弘因將退休金用於購買彰化住宅無法繳回,截至昨日記者查證,主管機關內政部兒童局尚不知陳邦弘已辦妥退休領取退休金之事。
今年六十三歲的家扶基金會執行長陳邦弘畢業於基督書院,雖無社工專業背景,但早年家扶基金會只要求工作人員具有基督徒身分,陳邦弘進入家扶基金會工作三十多年來,歷任社工專員、主任、處長等職務,八十九年接任執行長,並於九十二年三月向董事長彭明聰提出退休申請,據消息來源指出,他當時已領取約四百多萬元的退休金與退職金。
消息來源指出,當時董事會成員同意陳邦弘三年任期屆滿續任之後,曾主張追回退休金,但因他已將退休金用於購置房產,因此並未繼續追究此事。
依據家扶基金會給薪規定,新進的一般行政人員的月薪約為二萬二千元左右,大學畢業的社工員起薪約為三萬二千元、主任的月薪為本薪再加職務加給二萬元,約為五萬二千元。
續任滿兩年 領走320萬
目前陳邦弘的服務年資已超過三十年,他每個月薪水保守估計約十萬元,每年的基本年薪共十四個月,端午節、中秋節加發薪水四分之一的獎勵金,春節再加發一點五個月獎勵金,年薪約一百六十萬元,他領取退休金之後續任迄今兩年來,領取的薪水初步估計約三百二十萬元。
家扶基金會成立五十五年來,不曾有過執行長退休之後再續任回聘的前例,陳邦弘是該會創會以來第一人,對此,家扶基金會董事長彭明聰表示,陳邦弘確實已於九十二年退休,並已領取退休金,他續任執行長一職是因為該會有需要,但陳邦弘絕對不會再領第二次退休金。
陳邦弘昨天也坦言,他兩年前因身體不舒服,確實已在九十二年三月申請退休,並領取退休金,但這些錢已全數用於購置位於彰化的住宅,至於當年領取多少退休金、目前月薪有多少?他皆以個人隱私為由不願透露。
陳邦弘說,自己在家扶服務年資期滿,領取退休金並不違法,之所以再續任執行長一職,是因為董事會慰留,家扶基金會也需要他。
當記者詢問退休一事是否曾向內政部兒童局呈報?陳邦弘表示,「我們是私人機構,又不是他們(內政部兒童局)的員工」。他認為,他的人事任命只要董事會同意就可以。
陳邦弘說,他並不眷戀這個職務,只要家扶基金會什麼時候不要他,就會馬上走人。
兒童局撇清 盼合規定
〔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對於家扶基金會董事會為何先前同意執行長陳邦弘退休,之後又回聘,內政部兒童局長黃碧霞昨天說「不清楚」,但只要符合基金會章程及聘用規定即可。
黃碧霞說,家扶基金會執行長人事,不必向兒童局專案報告,只要符合該會章程及聘用規定。
有關家扶基金會現任執行長陳邦弘的任用,根據兒童局了解,「一切程序合於規定」。
黃碧霞指出,家扶基金會執行長的任命是該基金會董事會的權責,在兒童局與家扶基金會的業務互動印象中,家扶基金會執行長一直是陳邦弘,陳邦弘也表現得非常好。
兒童局聽說,陳邦弘前曾因為身體健康因素申請退休,也獲同意退休,但後來又被家扶基金會董事會回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