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定邦掏空銳普案 判刑10年
2007/11/01 06:00
〔記者黃立翔、梁世煌/綜合報導〕銳普電子公司副董事長詹定邦等六人,涉嫌以「假交易、真掏空」方式,掏空公司六億九千多萬元,板橋地方法院法官昨天將他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刑十年,併科罰金一億元,還有五人遭判刑七至十年不等,董事長陳貴全則因不知情被判無罪。
由於詹定邦是前證交所董事長吳乃仁妻舅,胞姊詹彩虹現任投保中心總經理,本案一直備受矚目。詹彩虹昨天表示,對其弟判刑一事尚不知情,因此不願發表評論。
董事長不知情無罪
判決書載明,詹定邦、陳俊旭等人組成泰暘集團,九十四年一月間買入銳普公司股權加入經營團隊,先後向女子謝淑莉掌控下的多家公司,以購買LCD面板等電子器材為名製造假交易,兩年內匯出貨款六億九千多萬元,全都流入一干嫌犯手中。
合議庭表示,詹定邦在銳普內部成立光電事業處,在內湖自設辦公室,與同案嫌犯處理相關假交易事宜,董事長陳貴全前去,竟不得其門而入,還要經過層層關卡,董事長職權形同被架空。
合議庭經過廿七次開庭,判決泰暘集團總裁詹定邦、財務長黃耀南有期徒刑十年,併科一億元罰金;投資長巫國正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併科罰金五千萬元,營運長廖晁榕有期徒刑八年,併科罰金四千萬元,國外部副理鍾閔丞有期徒刑七年十個月,併科罰金三千萬元,配合製造假交易的謝淑莉則被判七年四個月,併科罰金三千萬元。
檢方發現多筆假交易中,竟有向香港肉品公司進貨的怪異紀錄,認為董事長陳貴全未善盡管理責任,但經查陳因為詹是吳乃仁妻舅身分,才給予高度信任,以致家族親友投資的銳普被掏空,因此判他無罪。
此外,泰暘集團副總裁陳俊旭、特助呂梁棋二人則在逃、通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