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可享優惠 財部︰不能過度
財政部官員表示,租稅優惠不是不能給,但是不能過度。(資料照)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針對工商界建議產創條例修正的優惠抵減應再加碼。財政部官員回應,修正草案仍在預告期間,正持續蒐集意見,之後會統籌各界看法,綜合考量各項優惠措施的有效性、必要性,以及政府資源分配的衡平性及財政能力。
官員表示,租稅優惠不是不能給,但是不能過度,不論國內稅法或歐盟等國際組織,對此都有所要求;產創條例給予的租稅優惠不少,要先考量整體租稅優惠加起來,是否超出政府財政或社會可承擔或容許的程度,畢竟政府釋出租稅優惠,就會影響其他公共支出能力。
另名官員表示,政府資源有限,租稅優惠政策的擬定,首重有效性及必要性;舉例來說,除了租稅措施,是否有其他政策工具可達到同樣目的。
官員指出,雖然今年營所稅因稅改調升三個百分點,但企業未分配盈餘也減半至五%;留才、育才確實很重要,但現行產創條例已提供相關工具,例如員工獎酬股票擇低課稅;且也有些看法認為,人才培訓是企業主留才的應盡義務之一,政府要介入幫忙到什麼程度,仍待各界討論,才能形成共識。
另統計二○一○至二○一五年,產創條例投資抵減每年產生的稅損高達九十五億元;官員預估,未來光研發抵減幅度加碼至「當年廿%、三年十五%」,稅損將放大至一二五億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