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階段英語政策 教部將研議調整
2018/09/29 06:00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賴清德指示教育部研議鬆綁幼兒園不得教英語的規定。教育部國教署表示,已委託學者進行「英語最適初學年齡」研究,近期亦將徵詢學者專家及相關團體意見,研議規劃我國學前階段英語政策調整。
依現行「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規定,「幼兒園實施教保活動課程,應以統整方式實施,不得採分科方式進行,也不得採全日、半日或分科之外語教學。如有提供幼兒接觸外語的機會,應以統整方式實施,以聆聽歌謠、說故事及玩遊戲等方式融入教學,啟發幼兒學習英語的興趣。
教育部說明,從九十學年度起,英語已列入國小五年級的正式課程,九十四學年度起,再向下延伸至國小三年級,更有六個縣市延伸到國小一年級;十二年國教新課綱明年上路之後,國小中年級每週一節英文課,高年級每週二節英文課,國中則是每週三節英文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