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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涉逃漏稅2千萬 侯:合法繳稅依法信託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家族房產出租文化大學當宿舍,被控疑似逃漏稅。侯表示,從頭到尾都合法繳稅。(記者賴筱桐攝)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家族房產出租文化大學當宿舍,被控疑似逃漏稅。侯表示,從頭到尾都合法繳稅。(記者賴筱桐攝)

2018/06/27 06:00

〔記者郭安家、翁聿煌、賴筱桐、邱書昱/綜合報導〕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家族所有的文化大學大群館宿舍,爭議不斷,台北市議員王威中昨指控,根據廉政專刊等資料保守估算,侯友宜女兒擔任負責人的又昱實業有限公司,每年需繳約八九六萬元給大群館土地所有權人侯妻任美鈴,七年約五千萬元,但侯夫妻的財產申報卻看不到該筆收入,質疑兩人每年涉嫌逃漏綜合所得稅約三百萬元、七年約二千萬元。

王威中推算,任美鈴每年應收該建物土地租金,應申報財產並報稅,目前資料卻顯示財產申報不實,若沒向女兒收取租金,屬逃漏稅。

王威中指出,大群館建物目前登記在又昱公司名下,該處土地面積約一六七六平方公尺,任美鈴登記約五分之四產權,以該處土地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十三.二萬元保守試算,又昱公司每年需繳八九六萬元給任美鈴,從二○一一年租給文大當宿舍至今,任美鈴應該收取又昱公司給的地租超過五千萬元。

王威中指出,「所得稅法」規定財產租借他人使用應繳納所得稅,如按侯友宜擔任副市長薪資,綜合所得稅稅率、累進差額,加上地租收入,每年繳納綜合所得稅保守估計三三七萬元;如侯家逃漏稅,國稅局最多追繳七年、大概可追兩千萬元稅金;他已向監察院檢舉。

侯友宜回應,太太娘家成立的公司都合法繳稅、依法信託,也完全依照財產申報規定,民進黨集全國之力,對他進行負面選舉操作,真的是「執政沒半步、選舉全奧步!」

侯友宜競選辦公室發言人賴冠群表示,大群館土地是又昱公司與任美鈴共同持有,又昱擁有五分之一,任擁有五分之四,依照民法規定,雙方可以簽訂分管契約,讓其中一方享有獨自收益的權利。

賴冠群說明,任把收租利益的權利全部交給又昱公司處理,出租給文大的租金收入,成為公司營收,扣除營運成本,有盈餘再分配給股東,因此又昱和任美鈴之間不是王威中口中的租賃關係,也不是無償使用,自然沒有租金和逃漏稅問題,整件事情就是民進黨的抹黑戰術再添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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