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擾檢/管太多 員工坐姿不正 雇主要負責?

勞檢員近期上門檢查,拿出一紙「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要求資方注意勞方的健康。(資料照)
〔記者羅倩宜/台北報導〕近來不少國內外企業都接到勞檢單位的新「指示」,一是員工在三百人以上,不管是否樓下就有診所,都必須有醫護人員常駐;二是勞檢人員上門,都會拿出一紙「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要求事業單位注意勞方在辦公桌前的坐姿正不正確、盯電腦螢幕有沒有保持適當距離等,讓雇主傻眼,「勞動政策的優先順序竟是坐姿不良?」
不願具名的歐洲科技大廠在台分公司負責人說,偏遠地區製造業如六輕麥寮設置企業專屬醫護室,非常合理;但台北市的醫療資源密度高,例如該公司樓下就有綜合診所,似乎沒有設置專屬醫護人員的必要。
這位主管表示,外商的勞動條件通常優於勞基法很多,包括年假、最低薪資、加班費等,但遇到勞檢、常會很無言。以職安法規定三百人以上企業須僱用護理人員常駐為例,他質疑,坐在辦公室的內勤人員可享受這項資源,但在外奔波的業務人員卻無法,其公平合理性是什麼?且北市醫療機構多、可及性高,沒有必要浪費資源,這種無差別式的要求,根本是虛的。
另一傳產企業主說,勞檢員近期上門檢查,拿出一紙「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要求資方注意勞方的健康,例如坐姿正不正確、盯電腦螢幕有沒有保持適當距離、桌椅的參考高度等;「立意是很好,我們也會配合宣導,但這不是從小就該培養的好習慣嗎?勞檢員會不會管得太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