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倉友人︰李瑞倉當時非高銀董座 無法主導聯貸案
立委黃國昌昨質疑,慶陽申請聯貸案時,李瑞倉擔任參貸銀行之一高雄銀行常董,今年五月有人向金管會檢舉聯貸案有弊,時任金管會主委的李瑞倉卻無積極作為。(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立委黃國昌昨質疑,慶陽申請聯貸案時,李瑞倉擔任參貸銀行之一高雄銀行常董,今年五月有人向金管會檢舉聯貸案有弊,時任金管會主委的李瑞倉卻無積極作為,李瑞倉昨未多作回應。李的友人強調,李在高雄銀行參貸時非董事長,無法主導全案,一切絕對依法行事。
獵雷艦案持續延燒,李瑞倉友人透露,李瑞倉是在二○一五年十一月至二○一六年十月擔任高雄銀行董事長,慶陽聯貸案的發生時間在二○一三年十月,當時董事長為陳統民,李只是董事之一,怎麼有辦法在董事會主導或決定參與土銀聯貸案?
李的友人說,況且聯貸案流程是經理部門審核提出、提報董事會同意,主辦行是土銀,高雄銀只是參貸行之一,李已擔任公務員多年,一切絕對都是依法行事。
金管會也發表兩點聲明,一、慶陽案由土銀主辦,高雄銀雖為參貸行之一,但高雄銀決定參貸時的董事長並非李瑞倉;二、對於民眾檢舉土銀辦理該聯貸案部分,經金管會請該行稽核單位查明後,已要求該行確實檢討辦理改善,並提報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