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川普下台 「彈」何容易

川普(美聯社)
聯邦調查局(FBI)局長柯米對前國家安全顧問弗林私通俄羅斯高官案窮追不捨,九日疑似因此落馬;無預警開鍘的美國共和黨籍總統川普,雖在FBI調查俄國介入美國總統選舉一案上,暫時鬆了一口氣,卻引來妨礙司法的譴責聲浪,也讓部分民主黨議員開始思考彈劾可能性。
美國國會彈劾總統歷史
回顧美國過去四十四任總統,僅第十七任總統安德魯.詹森(一八六八年)和第四十二任總統柯林頓(一九九八年)曾面臨眾議院彈劾命運:前者因前總統林肯遇刺身亡繼任,但受國會杯葛;後者則是與白宮實習生李文斯基有染,卻作偽證並妨礙司法公正而被國會聲討,但他們最後都從參議院安全下莊。至於第卅七任總統尼克森,一九七三年身陷竊聽政敵「水門案」風暴,眼見大勢已去,隔年趕在彈劾案提出前辭職,未受政治與法律追究。
彈劾總統程序
美國憲法規定,美國總統若涉嫌叛國、賄賂或其他重罪和輕罪,經本人或證人證實並遭國會彈劾後,即應免職,無申訴機會。
彈劾總統程序首先是由眾議院提出彈劾案,經過半數通過才能成案;接著全案移送參議院審理,但得獲三分之二議員通過,彈劾案才能過關。
川普會不會遭彈劾
對川普是否會成為美國第一位因國會彈劾下台的總統,法新社和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皆認為機會不大,尤其兩院目前皆由共和黨把持。
事實上,多數民主黨人對彈劾川普不抱期待,就怕整件事最終焦點模糊,淪為兩黨惡鬥工具,或變成推翻總統大選結果的另類手段。他們主張先找出川普叛國等行為的證據,再來談彈劾;但也有部分議員認為,川普妨礙司法,已滿足彈劾要件,尼克森和柯林頓就是先例,正等柯米出面作證。
(資料來源:綜合外電,文:編譯周虹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