蘿蔔與棍子齊下 包租代管才可行
2017/03/25 06:00
記者徐義平/特稿
英政府的八年二十萬戶社會住宅政策,其中十二萬戶新建、八萬戶是推動閒置空屋「包租代管」,占整體社宅比率達四成。從供給面來看,房東可減徵的租金免稅額不算高,減徵期的五年後,房租所得資訊已被國稅局掌握,對部分過去未申報房租所得的多屋族而言,參與意願將大減;在給予租金免稅額的同時,也應查核多屋族的資產現況,蘿蔔與棍子齊下,包租代管才可行。
依內政部「住宅租賃市場發展條例草案」中的減徵所得稅事項,每月租金免稅額六千元,若每月租金超過六千元、但在兩萬元內,扣除免稅額後,折抵相關耗損費用最高上限為五十三%。
舉例來說,月租金一.五萬元,扣除六千元免稅額後,九千元的五十三%、約四七七○元認定為耗損費用,實際要課稅的租金收入僅四二三○元,看來誘因不小。
但減徵租金所得稅時間只有五年,就算得以延長,也僅以一次為限;換句話說,期限一過,租金很可能要進入大部分認定所得收入。
對部分多屋族房東來說,本來就沒有申報所得,但為了響應包租代管政策,圖前五年減徵部分租金收入,卻得冒著減徵期一過,租金所得資訊被國稅局摸得一清二楚,未來得「誠實」申報;試問,有多少房東願意?
另外,房產業者質疑,月租金免稅額僅六千元,以台北市為例,市區以公寓隔間出來的套房,每間每月租金就超過一萬元,酒店式管理的大樓月租金甚至超過兩萬元,對屋主來說,免稅額誘因並不足夠,恐寧可存著僥倖心態。